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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觉得没影的事,我们真的不想再和他们做了,但后来还是抱着一点点希望的,于是在他们看其他房子的同时还是和他们联系了一下,但没想到的是他们经理说请我们过去谈谈,即使没成也没关系,就算是大家做个沟通。
这个店的销售先带我们又看了一下房子,说是为了保险起见再确认一下房子是一个没有问题,再一个也是为了走程序。于是我们约好在房子那见面,再次看了我们想买但没买到的房子后,销售打车带我们回他们店面,他们经理亲(一个女的)自见我们并正式的谈了一下。
首先他们经理是代表那个混蛋店向我们道歉(他们都是各自为政的那种,虽然同公司但也彼此竞争),然后询问了我们整个过程,并对我们提出的疑问一一做了解答,而且态度特别好,虽然我们对他们很生气,但这个女经理还是诚恳的道歉和说明,告诉我们他们公司规定的正规程序应该是什么的,而且各个店的范围不同,实际上那个混蛋店已经是违反了操作流程的,是不合理的,加上他们的态度,而且这件事已经触动了他们公司的领导(那个更混蛋的区经理根本不算什么),现在这件事情他们的总经理已经知道了,而且委派这个女经理来解决问题(当然是她请示的,她们店也做这比生意)。他们都是存在竞争的,而且我们的事闹的比较大,她们店把这个事也请示了总经理,得到了可以办理的批示(否则就算他们抢生意),于是她请我们过来谈。
经过又一个下午的解释,我们总算是明白所谓的正确应该的过程,和那个混蛋店的错误所在(虽然那个小时也为我们考虑),总算是把整个事情弄明白了。而且这个女经理还表示如果我们还想继续买这个房子那可以再帮我们联系,至于价格也经过总经理的特批可以让我们在把房主约过来见面的时候当时讲,如果可以讲下来那就按新的价格签合同,但事前是要和房主说是我们同意这个38万的价格才能约人家,否则就是中介公司的问题了,如果房主愿意降那他们肯定没问题,如果房主自己不愿意再便宜那也没办法了(说现在房主问过其他中介所以价格肯定是涨了不),我们就得按38万的价格签合同。我们表示说1因为之前的事,所以我们不太信任他们,2如果谈不下来价格那还是得38万所以我们必须要考虑一下。于是回家以后我们反反复复想了半天,把能想到的所有问题都列了出来,经过仔细的考虑后,决定还是买。我们想了半天觉得其实及时38万的价格我们也是还可以接受的,而且这个房子也比较值;另外对这个新联系的店和这个经理我们感觉也比较好,觉得还可以试试,而且我家哥们是特喜欢这个房子,所以就是它吧。
第四篇:
在我们终于决定了以后,晚上就告诉那个销售我们可以接受,让他们第2天就约房主见面。经过一个晚上的忐忑不安后第2天早上我们直接去了那个新店,9点整,房主来了,我们再次见面了,大家都是感慨万分啊。在经过了简单的叙述后,开始进入正题了,我们是死磨硬泡啊,好的坏的都说了,谁知道房主现在真的是不愿意降价了,但关键是有开始的那处,后来终于说答应给我们让3000元,也就这样了,否则她是可以按这个价格卖给别人的。既然都这样了,我们也就答应了(那个房主还是很实在的,人不错),于是开始办理签合同的事宜。到此这个买房的事情总算是结束了,我们终于是买了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真是百感交集啊!
房主是我家哥们,于是在他签了无数个字以后(估计是他长这么大以来签名最多的了)说是合同签完了,可以开始办理相关手续了,证明房子已经在从房主到我们的过程。当然也算清楚了所有的费用和了解了整个的办手续过程。
这个时候我才敢说:我们终于买房了!所有的委屈和愤怒还有各种感情此时都已经消失了,能感觉的到的就只有高兴、高兴、高兴、高兴、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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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消费者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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